二环路沿线区域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I1301000075029634001G01,
二环路沿线区域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环路沿线区域排水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1]2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址:位于石家庄市区二环路沿线丰收路谈固大街口,北二环明珠街口,北二环誉兴街口,北二环桃园村段,西二环中山庄园段,东二环土贤庄地道桥铺路至307辅线等6个交叉路口。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铺设管径DN1000mm-DN2000mm雨水管道845.06m;新建出水口4座,其中一座配闸门,一座闸门控制箱,铺设电缆455m;新建检查井36座;清理淤泥49.08m3。(3)项目性质:改建(4)计划工期:60日历天(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工程设计图纸所有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直接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除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 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施工单位),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3-18 09:00至2021-04-08 13: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http://www.hbidding.com)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08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特别: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成功后,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如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市公共资源 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元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35 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30号御景半岛花园2号楼1712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梁帅
| 联系人: | 刘洪余、高洁、赵菲 |
电话: |
0311-80721135
| 电话: | 1863113864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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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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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3303793425@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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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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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槐安东路分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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