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档案整理工作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档案整理工作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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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档案整理工作方案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3月17日 16:36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档案整理工作方案项目品目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采购单位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7日 16:3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4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管博森项目联系电话15918893268采购单位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7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020-83511376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管博森 15918893268附件:附件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仲裁档案整理工作服务采购项目.doc
项目概况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档案整理工作方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4-04F-2021-D-E02422 项目名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档案整理工作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及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经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1年03月份之前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3.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磋商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3.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7日 至 2021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 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楼6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B座7楼 联系方式:孙先生020-83511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06室 联系方式:管博森 15918893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博森 电 话: 15918893268
附件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1年度仲裁档案整理工作服务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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