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
所在地:青岛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10288.21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鼎泰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合计10288.21万元,其中:本金7411.91万元、利息2876.3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青岛市。
2户债权概要如下:单位/万元
| 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鼎泰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合计
|
本金
| 3599.93
| 3811.98
| 7411.91
|
利息
| 1574.64
| 1301.66
| 2876.3
|
合计
| 5174.57
| 5113.64
| 10288.21
|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第1户 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1年2月28日,债权本金余额3599.93万元,欠息余额1574.64万元,债权总额5174.57万元。(2021年2月28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诉讼费用除外)。
该债权由田春玲、周兴连提供保证担保,由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债务人、抵押物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玉贞,住所地青岛即墨市环保工业园海和路188号,注册资金4200万元,其中:周兴连出资2142万元持股51%,田春玲出资1904.28万元持股45.34%,谭卫东出资111.72万元持股2.66%,朱作清出资42万元持股1%。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安装门窗、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经营本企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二)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一: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即墨区环保产业园海和路17号工业厂房,厂房共计7栋,用途为车间、办公、仓库,面积合计34471.94平方米,他项权证号即房抵押字第44339号。
抵押物二:青岛鲁晨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即墨市环保产业基地海和路17号工业土地一宗,土地面积46059.00平方米,该宗土地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地号为J2-13-356号,他项权证号为即他项(2012)第56790号。
(三)诉讼情况
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债权人遂将借款人及各担保人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7月29日,法院依法作出2016鲁02民初455号调解书,本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2户 青岛鼎泰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持有的青岛鼎泰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总额5113.64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债权本金余额3811.98万元,欠息余额1301.66万元(2021年2月28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诉讼费用除外)。
该债权由青岛永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唯美特轮胎进出口有限公司、柳绪贞提供保证担保。
债务人、保证人及诉讼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青岛鼎泰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梁军宝出资额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股东刘瑞如出资额490万元,占注册资本49%。公司法人代表刘瑞如。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根据国家企业系统显示,该公司处于在营(开业)状态。
(二)保证人情况
1、青岛永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794034711Q,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2号楼903室。公司注册资本为900万元。法人代表为梁军宝。经营范围:销售:轮胎,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待取得许可后经营)。
2、青岛唯美特轮胎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保税港区汉城路6号2号厂房419室(B),法人代表为梁军宝,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主营国际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及贸易项下加工整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3、柳绪贞,男,1959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宁阳县宁阳镇西街275号2号楼1单元402。
(三)诉讼情况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30日就本案分别作出(2018)鲁0212民初3809号、3816号、3818号、3820号、3821号、3822号、3825号、382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确认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
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2021年3月17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薛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89传真:0531-82079789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