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17,公告主要内容为:阿坝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阿坝黄河大草原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阿坝,所属行业分类:旅游局,中标商:四川英明影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32202021000033,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3220202100003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阿坝黄河大草原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英明影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一号亚太大厦十二楼D座 |
中标(成交)金额 | 3460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阿坝黄河大草原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服务范围:适用于境内外传播。旅游形象宣传片将作为境内外观众了解阿坝、感知阿坝的载体,成为传播阿坝旅游形象的靓丽名片。服务要求:1.成片内容符合当今影视行业标准,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既达到唯美大气,又能让人身临其境,通过观看影片,可全方位多角度欣赏阿坝黄河大草原自然美景,人文文化,力争达到川内乃至全国名列前茅的旅游宣传片。2.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摄制的全部影像素材和解说脚本,并将拍摄成品制作成DVD或U盘各20份提供给采购人。3.通过专业的创意和策划,利用摄影摄像、影视特效、音效、场景等手段,使宣传片最终达到震憾力强,拍摄效果好、清晰度高,可在电视、网络上发布传输。成果交付视频格式包括MP4、MKV、RMVB和MOV四种格式。4.为保证播放效果、播放质量,供应商应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对成片进行调整,并最终达到采购人规定的效果。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拍摄制作周期不超过3个月)内完成全部拍摄及后期制作工作并递交至采购人审核;经审核后若采购人要求修订的,供应商应于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修订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最终成果。服务标准:(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张静(评审小组组长)、丁涛、索朗吉(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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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50000元,计划已备案。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阿坝州财政局;监督电话:0837-2831010、0837-2831520。四、本项目采购公告2021年2月8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朱琴;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或602。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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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地址: | 四川省马尔康市马江街18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索老师;联系电话:0837-2821857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陶正;联系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陶正 |
电话: |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2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