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夏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延平区夏道灌区;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524559元(含暂列金135000元);
2.3产业类型:第一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夏道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最高控制价:1524559元(含暂列金135000元);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以现金形式提交(注:以现金形式提交的,需密封,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K=12%。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仙南庄1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09:30:00(具体时间),地点为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八仙南庄15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
地址:延平区夏道镇府前路18号
邮编:353100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995992127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仙南庄15号
邮编:353000
联系人:林代理
电话:0599-87332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3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