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上坂村农特产品加工通用厂房(一期)工程
修改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第2点修改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2、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增加到账证明格式。
注:1. 招标文件与本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补充通知为准。请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本修改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招标人:云霄县和平乡上坂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