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东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恒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悦平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镇仙西村后堀角落松柏岭路段路面硬化工程,建设单位为安溪县龙门镇仙西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安溪县龙门镇仙西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隆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龙门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造价139584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9584元,发包价:122834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泉建建〔2016〕10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 日8时00分至2021 年3 月19日17时30分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龙门信息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10楼1010室,节假日不休,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号:18150928668))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单位应到人员身份验证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 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泉州隆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四份,三份分别密封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另一份原件参加开标时应单独携带以备核验。)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龙门镇仙西村民委员会
地址:安溪县龙门镇, 邮编:362400
电话:13799514485
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隆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龙门信息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10楼1010室
邮编:362400
电话:18150928668传真:/
联系人: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