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编号为E3501280104100053001 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勘察、设计)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21]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约23500万元由区财政负担,“政务云”“产业云”“离岸数据中心”机房建设20000万元由区智慧岛公司投资建设,其余经费通过银行贷款、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地方债务等方式运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与大数据中心(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6399.84㎡,总建筑面积73007.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9464.4㎡,地下建筑面积13543.20㎡)。地上停车位50个,地下停车位334个,非机动车位1079个。主要建筑内容包括:拟建设1栋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13层)、2座门卫岗亭,以及围墙大门,景观绿化、道路、停车场、场区配套管网及信息化系统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78500万。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7297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即初勘和详勘,其中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绘制竣工图、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工程勘察,包括初勘和详勘;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内容主要为建设1栋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上13层)、2座门卫岗亭,以及围墙大门,景观绿化、道路、停车场、场区配套管网及信息化系统,及其配套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消防等等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及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9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ptggzy.pingtan.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4月 7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银行保函;或(3)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业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4)或电子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4月7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ptggzy.pingt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729700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约为6537909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0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0%)。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ptggzy.pingtan.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1-3层,邮编:350400;
电话:0591-2316397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十层A座,邮编:350000;
电话:18506097786,传真:/;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自贸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潭金井湾支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