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起重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的 高端起重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监理已经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经发备〔2021〕60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68号东侧
3.2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建设智能工厂,提升生产制造的智能化水平,建设包括结构、涂装、装配联合厂房等生产车间配套食堂、危废库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米。建设少人化焊接生产线、绿色化涂装生产线数字化装配检测生产线等智能产线,新增焊接机器人、大型加工中心、智能物流输送设备等工艺设备约400台套,项目年产高端起重装备约2000台。土建投资额约4.5亿元,监理费约337万元。
3.3招标范围:高端起重装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工期要求: 400 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3.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
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4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省外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5.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8年3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监理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 (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自由格式报文形式的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陆万柒仟元整。
账户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552173567720
特别提醒:注意备案条款。
6.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
6.6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当天开标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7 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简称基本账户)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开标前投标人可扫描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原件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 xzjkqjbhba@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备案联系人联系方式。(如不明确,请拨打电话:0516-87780097 咨询),未按照要求备案的视为无效标书。备案后再次参加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的其他项目无需再次备案。
6.8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9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10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为2021年3月16 日至2021年4月 13日09 时30分。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4月13 日09:30分前内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3月25 日17:00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13 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9.1投标人投标报价: 56-58分
9.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分
9.3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9.4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4分
9.5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9.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4分
9.7投标人获得奖项: 1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zggzy.com.cn.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
服电话:4009980000。
12、招标人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 68 号
联系人:段传亮 电话:0516-87888310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311
联系人:杨 工 电话:0516-83908616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 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