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316_261315530751897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 其他
一、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中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中医院快速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TY2021ZFCG-0304
四、 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套)
预算价 (万元)
1
江山市中医院快速核酸检测仪采购项目
见第三章
1
17
注: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商于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二楼)报名,报名费:200元/份,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17:00:00,逾期不予接受。
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5:30时。
谈判时间:2021年3月22日15:30时。
谈判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二楼)。
八、其他事项:
质疑和投诉
质疑和投诉:谈判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供应商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③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中医院
联系人:周明清
联系电话:0570-4032105
地址:江山市江滨路38号
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林
联系电话:13757032557(525865)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二楼
监督机构名称: 江山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毛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4573837
地点:江山市江滨北路2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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