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的49%股权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SCJG20210388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时间:2021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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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2020年10月14日,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其所持有的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49%股权。 2020年10月24日,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的公司4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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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1年03月15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1年04月26日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5585467X3 |
注册资本
| 1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黄艳秋 |
住所
|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苏州纳米城西北区NW02幢507室 |
经营范围
|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6 |
所属行业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3年11月21日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责任有限公司51%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57.26 |
负债总额(万元)
| 13.76 |
净资产(万元)
| 43.51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29.19 |
利润总额(万元)
| -42.95 |
净利润(万元)
| -42.95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0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4.68 |
负债总额(万元)
| 19.29 |
净资产(万元)
| -4.36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59.22 |
利润总额(万元)
| -48.26 |
净利润(万元)
| -48.26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0年7 月 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3.88 |
负债总额(万元)
| 12.96 |
净资产(万元)
| 10.92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4.68 |
利润总额(万元)
| -33.65 |
净利润(万元)
| -33.65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30064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7月31日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4.36 | 净资产: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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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5.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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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无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南京苏科专利代理责任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其他重要事项
| 无 |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5.58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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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一部分;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备查文件
| 1、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关于转让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含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 4、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君和专审字[2020]第751号) 5、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0]第030064号) 6、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7、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8、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9、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章程 10、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1、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查询表 12、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3、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书(君和会审字[2020]第234号) 14、上海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苏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之法律意见书 15、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模板 16、其他相关材料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在2021年4月26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项目受理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5、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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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马女士,周女士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14,69820610,69820835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