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大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王安石大道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创新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招标人为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抚州市临川区,西起G236国道(原抚八线)临川段福银高速桥,东至汝水大道平交口,与正在实施的东外环高速连接线王安石大桥连接。王安石大道西往东大约8.43km,路基宽度分别为25.5m(起点至汤显祖大道段)、80m(汤显祖大道至文昌大道段)、55m(文昌大道至汝水大道)。本项目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故平面、纵断面拟合旧路,建设标准为公路一级兼城市主干道。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7亿元。
2.2技术标准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有关原则,本项目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横断面参考城市主干道路断面型式。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项目
| 单位
| 技术标准值
|
道路等级
|
| 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
|
设计速度
| 公里/时
| 60
|
路基宽度
| 米
| 25.5/55/80
|
车道数
| 道
| 双向六车道
|
路面结构类型
|
| 沥青混凝土
|
路面设计轴载
|
| BZZ-100
|
桥梁设计荷载
|
| 公路-I 级
|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SJ),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所示:
标段
|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
SJ
| 本项目全线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相关技术规范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和管线(综合)工程。
|
2.4服务期限
2.4.1 方案设计:自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
2.4.2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20天;
2.4.3 施工图设计:自初步设计通过发包人确认后20天内完成;
2.4.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其他要求见附表1-附表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发布公告的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网站公开。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信誉要求
|
SJ
|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其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9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内在工程勘察设计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⑧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
附件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附件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