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312_275442919108608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 其他
福建省莆田监狱核酸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莆田监狱拟对核酸检测服务项目进行议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检测机构前来咨询报价。
一、品目名称:福建省莆田监狱核酸检测服务(分当日出报告和次日出报告)
二、采购服务预算及内容:
采购预算为当日出报告约15万元,次日出报告约25万元。预算价为最高限价。预计数量:
1、预计当日出报告的约2500人次。预算单价为60元/人。中标方需于当日11点前采集完成,当日下午16:00前出报告,中标方需每周对当日进监换防的人员进行检测,每次约200份。
2、次日出报告的约7000份,预算单价为35元/人,中标方每15天需对全监民警职工、外协进监人员以及刑释前罪犯做一次核酸检测,每个月两批次,每批次约400人。
3、物表和环境检测,中标方每15天做一次物表和环境检测,预算单价为60元/份,每次约15份。
结算按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实际人数和份数。
4、本采购可以分当日出报告和次日出报告进行分别进行报价。
三、合同时间:
预计4个月,如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或防疫政策调整,可提前中止。
四、服务要求:
1.检测名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2.检测样本(样品)由检测方负责采集(采集点在莆田监狱)并运送,转运费用及采样过程中使用的耗材、人工成本等已含在检测费用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3.检测方应在收到样本(样品)后按规定要求时间内检测并发出检测报告;
4.检测人名单由采购单位提供,结算时按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实际人数和份数按实结算;
5.检测方对标本(样品)检测过程负安全责任,实行一人一检,不得混检,相关检测结果仅与采购单位进行对接,并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6.检测价格参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公布价格低于中标价,需按公布价格执行。
7.检测方必须是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
8.检测方应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9.检测方对送检标本进行检测后,若新型冠状病毒结果呈阳性,检测方对标本免费进行复查。
五、响应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须提供相应服务应具备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证明。
六、报价要求、方式: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21年3月18日上午10:00之前现场递交(莆田监狱办公楼3层325)报价文件或与莆田监狱采购办联系。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及验收货物的办法和要求:
1、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依据部门相关规定成立的采购小组开启各投标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2、报价人可以就核酸检测当日出报告和次日出报告选择一项报价或同时报价。
3、经采购小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采购人将综合各供应商报价择优选择,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单价,否则报价无效。
八、结算方式:付款凭检测名单、税务发票等材料结算,每个月结算一次,检测机构应提供的足额税务发票、开户银行户名、转账账号。
九、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报价人。报价人如对本采购公告(含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采购公告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报价人发生违反本次采购公告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次采购小组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报价人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十、报价人需咨询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请与莆田监狱采购办(0594-3390775)联系,本次采购公告(含报价表等样本)的文字、含义、释义权属福建省莆田监狱。
项目联系人:郭警官,电话:0594-3390775
林警官,电话:13706089787
附件:竞价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莆田监狱
2021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核酸检测服务议价采购报价单.doc
相关附件: P0202103123509695967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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