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铁五局观山湖区轩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南省中铁五局观山湖区轩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物资招标采购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1-03-1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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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样式 table.table-separate th{ font-weight:bold; border-top:1px solid #F3EDE9 !important; table.table-separate td{ padding: 13px 0; font-weight:100; .table-separate td.tit{ background-color: #f4f9fe; font-weight:normal; padding:22px 0; width:15%; .table-separate td.cont{ text-align: left; padding:16px 22px; width:85%; height:175%; .table-separate.no-border th{ border:none; text-align: left; .table-separate.no-border td{ text-align: left; border:none; table {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table-layout: fixed; word-break:break-all; font-size: 10px; td { word-break:break-all; word-wrap : break-word;border: 1px solid #000000; @page { size:210mm 297mm;//纸张大小A4 margin: 0.25in; -fs-flow-bottom: "footer"; -fs-flow-left: "left"; -fs-flow-right: "right"; padding: 1em; #footer { font-size: 90%; font-style: italic; position: absolute; top: 0; left: 0; -fs-move-to-flow: "footer"; #pagenumber:before { content: counter(page); #pagecount:before {content: counter(pages);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观山湖区轩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钢材)
招标编号: ZTWJWZZB-2021-32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观山湖区轩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紧临龙禧苑,福兴路北侧,规划用地面积10734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9130平方米,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604平方米),新建智能停车库总建筑面积253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6.26㎡,地下建筑面积21757.69㎡),总停车位534个(均为地下停车位,含充电桩停车位120个),配套室外工程(场平土石方、边坡支护、绿化工程、景观及铺装工程、室外其他附属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给排水管网等),配套服务用房(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停车专业设备(场站综合管理系统及监控子系统、停车库子系统、充电子系统、变配电及电控系统、出入口子系统)等。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钢材。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钢材批发及零售经营资质,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
供货能力满足施工现场所需。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供应产品应该符合国家标准。
3.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其2018年至2020年期间项目的钢材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2018年1月之后新签或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单份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并提供其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不少于2份。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7 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二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17:00。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见本公告8.3,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完善开票信息。
招标组织人核实收到款项后,将在24小时内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3 日9时30 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中标候选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评标结果公示后1周内,各中标候选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投标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注意不是招标组织人)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
6.1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30 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本网站(http://www.{wz_now)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观山湖区轩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经理部。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福兴路, 联系人:唐汉林
电话:18786624151邮箱:121048012@qq.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0731-85921633邮箱:ztwjwzzbjyzx@126.com
(招标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唐汉林电话:18786624151邮箱:121048012@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银行账号:2011010192500032001
联行号:103100000018
备注: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付款单位从农行汇出要选择“跨行”交易,且开户行类别里要选择“其他银行”,不能选择“中国农行业务银行”;我行归属地为“北京”。
9.附件
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GC-01
| 盘螺
| HRB400Ф8
| 100吨
| 800
| 2
|
| 2
| 盘螺
| HRB400Ф10
| 200吨
|
| 3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Ф12
| 250吨
|
| 4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Ф16
| 70吨
|
| 5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Ф20
| 60吨
|
| 6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Ф22
| 80吨
|
| 7
| 热轧带肋钢筋
| HRB400Ф25
| 54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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