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2021-03-11
启东市区域供水一期输水管道(通汇线)修复工程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区域供水一期输水管道(通汇线)修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沿线途经南通市崇川区、海门区、启东市。
2.1.2建设规模:洪港水厂出厂至头兴港桥段供水管道修复改造工程,全长约66km;估算投资2.6亿元(含甲供材)。
2.1.3合同估算价:约1.4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勘探、测绘与初步设计同步进行;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注:本工程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竣工。若在施工过程中,为满足群众供水需求而停止施工的(约三个月),则其停工的三个月时间包含在240日历天内。
2.1.5 质量要求:设计文件须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设计图纸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工程质量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根据启东市供水现状,对现状通汇线从洪港水厂出厂至头兴港桥段的DN1400、DN1200玻璃钢夹砂管,沿线附属设施等的修复改造设计【包括勘探、测绘、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服务等)】和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EPC)项目业绩或者设计和施工业绩(提供的设计和施工业绩可为不同项目,但均需满足类似工程的要求)。
注:(1)类似工程定义:供水管径DN800及以上的不锈钢内衬管修复工程。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可由设计单位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施工单位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若设计和施工未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4其它要求:
?近五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5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来(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投标单位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与涉黑涉恶行为承诺函》。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3月11 日20 时45分至2021年04月01 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 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1年04月01 日09时00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 □合理低价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 代理人: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02号
|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江海中路579号建都大厦2#3F
|
联系人:唐向东
| 联系人:俞桂银
|
电话:13773877505
| 电话:0513-83721688
|
2021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