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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HCZC2021-G1-00004-HXCT)质疑回复函
2021年03月11日 17:5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玻璃及其制品/日用玻璃制品,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陶瓷制品/日用陶瓷制品,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床上装具/寝具及相关用品,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货物/专用设备/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其他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采购单位东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7:52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8日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1日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潘玉婷项目联系电话0771-5382528/15507730624采购单位东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地址东兰县东兰镇向阳新城移民家园汉科电子厂三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 0778-6328863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29楼2908-291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玉婷 0771-5382528/15507730624附件:附件1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HCZC2021-G1-00004-HXCT)质疑回复函 .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1-G1-00004-HXC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详见公告正文 更正日期:2021年03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HCZC2021-G1-00004-HXCT)质疑回复函 一、质疑人基本情况:质疑供应商:广西翰彼纺织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运祥联系人:严运祥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盟国际商贸港”酒店用品批发市场第8号楼第25、26、28(一、二层)号房邮编:530000联系电话:0771-5585836二、质疑项目情况:质疑项目: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质疑项目编号:HCZC2021-G1-00004-HXCT三、质疑答复书内容:贵公司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质疑函(落款时间为2021年3月4日),我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悉。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并向采购人汇报,经认真核查后现答复如下:(一)质疑人陈述的事实、依据和要求:1.质疑事项1)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中标公告:八、其他补充事宜中的第3条未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及原因:广西翰彼纺织品有限公司,其B分标投标文件未提供针对B分标的有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八)投标无效的情形”,第1.(2)条,其B分标投标文件无效,B分标初步审查不通过。我司对这点提出质疑。2)E分标投标公司4家,有3家公司投标报价都是175万多元,3家公司报价总额相差都不大,且这3家公司都来自同一个地方(南宁),每家公司报价都高出我司的报价15万多元,这点太让人质疑了,而且中标基本是高价中标。一个卖电视机朋友的聊天记录内容(详见下表和下图)更说明了可疑性。 项目 投标公司 投标报价(元) 综合评分 排名 E分标 广西南宁耐斯乐子科技有限公司 ¥1,754,951.00 1 广西翰彼纺织品有限公司 ¥1,606,417.00 74.4 2 广西南宁修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58,920.00 68.6 3 广西南宁市赛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57,450.00 65.82 4 2.质疑事项请求:1)B分标的投标声明书我司是提供有的,并没有未提供,详见我司投标文件B分标: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目录及第3页,请有关部门重新予以核实。2)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中标公告E分标中标人重新予以核实。3.事实依据:我司做的标书原文件我司电脑还保存有,我司同时还参与了河池拔群党校酒店、餐饮物资采购D、E分标投标,标书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都是一个版,D、 E分标初步审查都是通过的,B分标的资料肯定是齐全的。4.必要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二) 条规定;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标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低于成本除外。可以确定为中标人。(二)质疑答复:质疑事项1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及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贵公司递交B分标的资格文件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内容是针对本项目E分标的承诺,而资格审查其他材料中未发现针对本项目B分标关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内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八)投标无效的情形”中的“(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规定,广西翰彼纺织品有限公司递交的B分标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质疑事项缺乏事实根据,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事项2答复:本项目整个评标全过程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控录像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和标准,对各投标人报价文件、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经评审,本项目E分标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七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规定,本项目评标办法就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了相应的量化,投标报价的评审只是其中一项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而并非投标报价最低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贵公司提供的“一个卖电视机朋友的聊天记录内容”无法证明其对采购活动构成影响,且不能确定其真实性。主张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如贵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本项目工作的监督和支持!特此答复! 采购人:东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3月11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兰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东兰县东兰镇向阳新城移民家园汉科电子厂三楼 联系方式:张工 0778-63288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118号青秀万达写字楼银座29楼2908-2912 联系方式:潘玉婷 0771-5382528/15507730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玉婷 电 话: 0771-5382528/155077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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