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11,公告主要内容为:长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工作包1合同,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584号-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工作(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1年3月11日 |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584号-1 |
采购人(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甲方) |
供应商(全称):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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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工作(包1)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工作 |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3584号 |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5、项目内容: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工作 |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在双方约定的工作范围内,以经批准的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从概算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实体移交手续完成为止,对项目的开工前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经理:卫国华。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987520 |
大写: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1099-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学生食堂项目代建单位招标 | 否 | | | 1 | 项 | 9875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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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3月11日,履行期限:330天。 |
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
方式:现场履行 |
四、付款 |
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5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代建服务费总额的30%。全部主体工程基础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20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15%;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竣工结算财政评审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10%;余款(代建服务费总额的5%)待代建范围内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完成后财政资金到位时的14日内付清。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1-01-28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12份,采购人执8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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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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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刘和云 | 法定代表人:陈炼 | 委托代理人:刘铁峰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7388325700 | 电话:073185175978 | 传真:07388325700 | 传真:073185175978 | 地址: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湖南大学科技园工程孵化中心大楼西区1单元401号B房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湖大支行 | | 帐号:430501784736000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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