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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邮行政投资发【2020】83号----高邮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欣满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约10.48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及配套附属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约730日历天(同施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费约360万元(工程造价约36000万元)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2人,主导专业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配套专业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上述专业认定以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5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1、项目总监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的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名下多个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不属于《扬州市 2019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资审时如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已公布,以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为准】。
3.10.2 投标人2020年12月至2021年02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1、外地企业在资格预审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本项目项目编码为3210842101070101,外地企业来扬备案采用该编码进行备案,联系电话:0514-87329530。
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值100分
投标报价:35分,监理大纲:20分,项目管理机构:30分(总监素质:7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与服务承诺:18分,总监答辩:5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5分,信用分:10分(其中投标单位信用分7分,投标总监信用分3分)。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6.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14:30。
6.2各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3月24日14:30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资审文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请于2021年3月24日14:30之前到达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如不参加,视同对资审结果的认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欣满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经济开发区 地 址:高邮市文游南路1-22#
邮 编:225600 邮 编:225600
联 系 人:陈晓峰 联 系 人:张士平
电 话:18921920339 电 话:0514-84683793 1332814225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yzxingyu@163.com
2021 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