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吴江区工挂[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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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吴江区人民政府批准,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WJ-G-2021-007 | 黎里镇吴江大道北侧 | 99001.96 | 工业 工业用地 | 1.50≤容积率≤2.50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20% | 50 | 803 | 4019.479576 | 99(万元) | WJ-G-2021-008 | 黎里镇临沪大道北侧 | 41867.80 | 工业 工业用地 | 1.50≤容积率≤2.50 | 40%≤建筑密度 | 绿化率≤20% | 50 | 331 | 1657.964880 | 41(万元) | |
1、宗地编号:WJ-G-2021-007
建设内容:通用设备制造
投资强度:133653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2、宗地编号:WJ-G-2021-008
建设内容:机械装备
投资强度:50242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吴江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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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地块,凡具备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批复(或备案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除在本区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与股东)及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均可申请参加。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30日,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吴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24.76.18:8086/)(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31日起至2021年04月0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9日17时。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WJ-G-2021-007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09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09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31日9时 至2021年04月12日9时30分。
2、宗地编号:WJ-G-2021-008
报名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08日 17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3月31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4月08日 17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31日9时 至2021年04月12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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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具体详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条件说明,不得擅自改变。其中: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星级、海绵城市要求满足用地规划条件要求。
地下空间主要用于停车、设备用房、人防等的设置,地下建筑地坪限低-10米。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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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1933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2-6310337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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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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