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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结果公告(包1)
2021年03月11日 12:07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品目采购单位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闽侯县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1日 12:07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总中标金额¥403.5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先生项目联系电话22189562采购单位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2189562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63037983
闽侯县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1]FJLQ[GK]2021003-1)一、项目编号:[350121]FJLQ[GK]2021003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三、采购结果 [350121]FJLQ[GK]2021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汇晟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22层33办公 403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1]FJLQ[GK]2021003-1 包1 福建汇晟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160102 垃圾处理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 大湖乡所有垃圾中转站里面的垃圾转运工作 中标人采用压缩设备压缩、封闭的勾臂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进行垃圾转运,按照即定转运路线将大湖乡27个行政村的垃圾转运至闽侯县环保生态产园(鸿尾乡奎石村)或福州保罗环保产业基地(南屿与永泰交界处)。 3 年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035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金昌銮 (包1) 评审专家: 陈秋华,栾明辉,丁燕菁,林华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按1.5%计算,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按上述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本费用为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1]FJLQ[GK]2021003-1 包1 :3928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22189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方式:0591-6303798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591-63037983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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