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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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闽侯县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11日 12:07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4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22189562
采购单位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2218956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91-63037983
闽侯县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21]FJLQ[GK]2021003-1)
一、项目编号:[350121]FJLQ[GK]2021003
二、项目名称:闽侯县大湖乡生活垃圾外运服务
三、采购结果
[350121]FJLQ[GK]2021003-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汇晟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3#楼22层33办公
4035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21]FJLQ[GK]2021003-1 包1
福建汇晟集团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60102
垃圾处理服务
垃圾处理服务
大湖乡所有垃圾中转站里面的垃圾转运工作
中标人采用压缩设备压缩、封闭的勾臂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进行垃圾转运,按照即定转运路线将大湖乡27个行政村的垃圾转运至闽侯县环保生态产园(鸿尾乡奎石村)或福州保罗环保产业基地(南屿与永泰交界处)。
3
年
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4035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金昌銮 (包1)
评审专家:
陈秋华,栾明辉,丁燕菁,林华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内按1.5%计算,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按上述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本费用为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21]FJLQ[GK]2021003-1 包1 :3928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22189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方式:0591-6303798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591-6303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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