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和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完全一致,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内须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该承诺函为符合性证明材料的一部分,如不按要求提供,符合性审查不能通过)。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均必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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