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州市信佰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子包一 | 主要服务范围是:省数字政府统一物流平台升级项目、省级机关绩效考核系统运维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服务网门户及移动端升级(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升级项目、越秀示范区建设项目(越秀人家)、越秀示范区建设项目(越秀先锋)、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升级(2021年)项目、省政数局OA系统运维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业务运营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业务运营服务(2021年)项目、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一期)建设项目、省数字政府效能监督系统运营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建设(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业务运营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常态化网络安全演练与培训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常态化安全审计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常态化网络安全罩及应急响应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政务平台常态化安全运营服务(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升级(2021年)项目、省数字政府项目管理平台运营服务(2021年)项目。 |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展开工作,项目期间中标人应负责协调建设单位、用户单位和服务提供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联合会议,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投标人承诺应配置提供本地服务团队,对采购人提出的监理服务需求和要求做到24小时内响应,对于紧急需求和要求做到2小时内响应。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监理规范管理要求及以下标准规范具体开展工作: 1.《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粤府〔2017〕133号); 2.《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粤府〔2018〕105号); 3.《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粤府〔2018〕48号); 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T 19668.1-2014; 5.《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2-2017; 6.《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GB/T 19668.3-2017; 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4-2017; 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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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 | 子包二 | 省数字政府“粤商通”涉企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升级(2021年)项目、越秀示范区建设项目(越秀商家)、省数字政府“粤政易”平台建设(2020-2021年)项目、广东省数字政府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升级(2021)项目。 |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展开工作,项目期间中标人应负责协调建设单位、用户单位和服务提供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联合会议,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投标人承诺应配置提供本地服务团队,对采购人提出的监理服务需求和要求做到24小时内响应,对于紧急需求和要求做到2小时内响应。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监理规范管理要求及以下标准规范具体开展工作: 1.《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粤府〔2017〕133号); 2.《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粤府〔2018〕105号); 3.《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粤府〔2018〕48号); 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T 19668.1-2014; 5.《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2-2017; 6.《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GB/T 19668.3-2017; 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4-2017; 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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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广州睿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包三 | 主要服务范围是公共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2021年)项目。 | 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展开工作,项目期间中标人应负责协调建设单位、用户单位和服务提供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联合会议,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投标人承诺应配置提供本地服务团队,对采购人提出的监理服务需求和要求做到24小时内响应,对于紧急需求和要求做到2小时内响应。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实施完毕并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监理规范管理要求及以下标准规范具体开展工作: 1.《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粤府〔2017〕133号); 2.《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粤府〔2018〕105号); 3.《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粤府〔2018〕48号); 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T 19668.1-2014; 5.《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2-2017; 6.《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GB/T 19668.3-2017; 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4-2017; 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 19668.5-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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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罗隆、何国标、张磊、陈宁(民主推荐为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名单:张毅(包1采购人代表)、阮意宸(包2、3采购人代表)自行选定专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