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清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委托监测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1]FJZS[TP]2021002-1-1)
一、项目编号:[350181]FJZS[TP]2021002-1
二、项目名称:2021年福清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委托监测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1]FJZS[TP]2021002-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正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综合区洪山路267号晋江奇峰食品有限公司1幢5楼 | 907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1]FJZS[TP]2021002-1-1 包1
福建省正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021年福清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委托监测项目 | 2021年福清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委托监测项目 | 每季度监测1次,一年监测4次。每季度第一个月完成监测,每季度第二个月20日前完成报告提交;第一季度必须在3月25日前完成监测,3月30日前完成报告提交 | 1 | 项 |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甲醇、甲醛、邻二氯苯等,监测分析方法及质控要求,应符合《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 | 9072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绍银 (包1) |
评审专家: | 林华影,郑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元整。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25.5.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 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支行;账号:8111301012500377474。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1]FJZS[TP]2021002-1-1 包1 :6000元
收取对象: 福建省正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和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1、福建省正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最终报价90720元,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为85276.8 。 2、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最终报价100000元,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评审价为9400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清市融城东门街北46号
联系方式:陈平13509305112,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四层B区
联系方式: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郑冰泳
电话:0591-87117885,工作时间:北京时间0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福建省智盛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