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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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已经由伊发改投资【202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830.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吾工业园区白石湖煤炭高效综合利用产业园
2.工程规模:道路工程、配套排水管网、绿化管网及景观绿化工程等。道路总长8760.65米,其中经五路3579.18米,道路等级:主干路、G331连接线次干道5181.47米,道路等级:次干路。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MS2021030992500101001
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哈密市伊吾工业园区白石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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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⑥投标人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只在一个项目中担任职务(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项目现场管理班子主要成员须在本单位注册,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建造师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⑦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⑧投标人须具备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施经验,提供自2018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招标金额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⑨外埠企业须在新疆建设云进行信息报送,开标现场提供新疆工程建设云上的企业信息报送册或现场提供进疆登记备案册。投标单位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需在进疆备案册中登记备案;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⑩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3月11日至2021年03月29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保证金:玖拾万元整(¥9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账号:65001670200052503143-1109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保证金缴纳方式各建筑业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现金、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或出具的保险保单必须由在哈密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哈密区域银行或哈密保险公司出具为有效证件,其他不予认可。3.疫情防控期间只允许各投标企业一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活动,现场请携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ztb.xjjs.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张世轮
联系人:
蔡恒志
电话:
19990238786
电话:
186902426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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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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