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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主要河流第三方巡查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3月10日 22:01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主要河流第三方巡查评估品目采购单位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10日 22:0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甲 天鑫大厦613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5日 09: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云轩项目联系电话024-31082276采购单位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4243813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号甲天鑫大厦61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082276附件:附件1沈阳市主要河流第三方巡查评估-招标文件2021.3.10.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主要河流第三方巡查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3-10 至 2021-03-17 撰写单位: 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娣 (沈阳市主要河流第三方巡查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主要河流第三方巡查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0585 项目名称:沈阳市主要河流第三方巡查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市级河长负责的88条河流开展巡查评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起至 2021年12月31日(以具体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2021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甲 天鑫大厦613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甲 天鑫大厦613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需现场递交,投标供应商务必保证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265号 联系方式: 024-24243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号甲天鑫大厦613室 联系方式: 024-31082276 邮箱地址: systcgc@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10 0772 0921 5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云轩 电 话: 024-3108227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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