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1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南宁市银岭小学等中小学校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图书,招标代理: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NNZC2021-G1-080011-GXDY,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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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宁市银岭小学等中小学校图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1-080011-GXDY
采购计划文号:LQZC2021-G1-00105
项目名称:南宁市银岭小学等中小学校图书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4.76865万元(其中A分标:181.11465万元;B分标:91.69875万元;C分标:91.95525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 标段
| 采购需求
| 数量
|
南宁市银岭小学等中小学校图书采购项目
| A
| 中小学校图书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B
| 中小学校图书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C
| 中小学校图书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新闻出版局颁发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时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由潜在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如自行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或,自行承担防控疫情后果。)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或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2021年3月30日7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开标厅),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送达。
(5)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七楼(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玉工
联系电话: 0771-5533823
附 件: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 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index.do、《》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德政路20号
联系方式:0771-4951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七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玉 工
电 话: 0771-553382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1年3月9日
附件信息:
NNZC2021-G1-080011-GXDY.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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