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1线灵武市新杜路口至白土岗段公路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书(1号)
本补充说明是对电子招标文件中固化且无法修改或增加的内容进行修正和补充。
一、监理标段招标文件补遗说明:
1、监理标段招标文件.NXGLZB版本,固化招标公告中“5.4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与纸质文件投标两种形式,所有投标人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确保两套投标文件所有内容一致。若电子标开标过程中出现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故障影响正常开标时,招标人将对纸质投标文件按正常程序进行开标。”无法修改,此项删除,本项目为不见面形式电子标,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投标文件。
2、因评标办法出现不显示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的情况,已将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请监理标段各投标人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业务”-“答疑及修改文件”菜单进行下载。
二、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补遗说明:
施工2、3、4标段招标文件下载后,包含了《国道211线灵武市新杜路口至白土岗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充说明》,落款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该说明在招标文件及公告之前,为无效说明。
三、图纸:
施工标段图纸已经上传,各投标人进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业务”-“答疑及修改文件”菜单进行下载,或在本补遗书(变更公告)附件中下载,全部文件以本次“答疑及修改文件”菜单中下载为准。
四、各投标单位在编制在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后,必须制作《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内容汇总表》,用word文档格式以附件形式提交。
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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