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天津港锐700型水泥车采购项目
天津港锐700型水泥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1-007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锐700型水泥车采购已完成审批,以DGYT-2021-0077批准,招标人为天津港锐石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10台700型水泥车采购,用于油井增产措施施工,全部供货设备的设计规范、制造工艺及产品技术质量符合相关国际通用标准及国家标准SY/T 5211-2016和SY/T 7086-2016。
2.招标范围:本项目最高限价1650000元/台,估算金额1650万元。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港油田井下作业公司教育培训中心院内,中标人免费解决一切因运输造成的设备损失)。
5.交货方式:乙方在设计图纸完成后会同甲方对图纸的部件设计、布置进行预验收,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甲方进行产品监造,设备厂内实验前通知甲方进行厂内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在现场使用2-3口井,设备动力部分、变速箱、大泵等各连接部件无渗漏,达到施工各项参数要求,视为验收合格。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7.质量要求:(1)供货商应对其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事项进行质量、可靠性、使用寿命、技术服务和相关责任等的承诺和保证;(2)供货商应确保其提供的水泥车的设计、材料、制造、装配、检测、实验、性能和安全无缺陷,完全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和订单的要求;本文意在指明该水泥车采购的基本原则和最低要求,并不减轻供货商为其所提供的水泥车的设计、制造、装配、检测、实验、性能和安全所负的全部责任;(3)供货商保证所提供的部件、元器件均是新制作的,保证不用翻新部件、元器件。凡是采购方指定的产品或采购方的提议、建议,并不能免除供货商履行承诺和任何责任;(4)凡供货商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供货商均按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e)供货商负责质保期内的水泥车故障维修和部件、配件的免费更换;负责水泥车在现场的安装使用、检测和配合采购方验收,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
8.技术支持: 供货商应对所有产品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必须提供全国联保及至实行全球联网售后服务,并且在各服务中心常年备有各类维修配件、用户随用随取,具有充足的备件供应保障能力。同时供货商应向采购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对新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进行操作指导、及时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确保提供的设备在现场的正常使用。
9.其他要求:(1)设备质保期为整车投产使用后至少12个月,质保期内因中标人制造组装质量问题,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和现场技术服务。质保期外中标人保证及时提供周到的服务。(2)中标人按照招标方需要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技术培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贸易商。
4.资质条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资质:(1)应具有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2)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且准入产品(水泥车 22030101)与招标产品一致。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指所投产品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发票扫描件及网上查询截图,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截图(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并列表,表中列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名称,产品名称,金额,对方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对应的发票号及金额并对每年合计数量进行统计);
6.财务要求:(1)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2)提供有效的资信等级证书,或信用报告,或投标(谈判响应)人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扫描件; (3)若为银行资信证明,抬头应为:天津港锐石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若为资信证书或信用报告,可以无抬头; (4)若为银行资信证明,应由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属于央企集团公司的企业,可由其集团公司的内部财务公司出具证明材料;若为资信证书或信用报告,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 (5)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2019年完整会计年度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报告封面、审计意见页、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8.履约能力:
(1)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9.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5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1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3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港锐石油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联系人:刘艳新 联系电话:022-2593194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300280
联系人:张曼邮箱:542617556@qq.com
电 话:022-25913358手机:1512205112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12001765001052508570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13109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022-25925313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22-259770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