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黄山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招标公告 |
20210308-KF014DL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黄山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EPC)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烟台开发区,北起海防林,南接沈海高速辅路,道路全长约3.8公里,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设计及施工。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珠江路以南至同三高速辅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道路长约2.3公里,计划投资额约为12700万元; 第二标段:海防林至珠江路以北(含珠江路路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道路长约1.5公里,计划投资额约为6500万元。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240日历天内竣工。 2.4工程质量: 设计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规范、标准、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国家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等范围的所有内容。 具体范围为: ①工程设计范围: 施工图设计; ②工程施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珠江路以南至同三高速辅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 2.3公里 | 珠江路以南至同三高速辅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道路长约2.3公里,计划投资额约为12700万元; | 海防林至珠江路以北(含珠江路路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 | 1.5公里 | 海防林至珠江路以北(含珠江路路口)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道路长约1.5公里,计划投资额约为6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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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揽本项目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个(含 2 个)。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3-08 17:00至2021-03-15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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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9日14时0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A座五楼会议室(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 5.2电子版投标文件未上传、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7.其他 |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rj/123696.jhtml。 2.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参与开标活动,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61.156.14.109:10008。'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158号 | 地址: 烟台开发区金沙江路131号普晟大厦9楼904 | 邮编: 264006 | 邮编: 264006 | 联系人: 孟凡波 | 项目负责人: 刘鲁慧 | 电话: 0535-6393064 | 电话: 0535-6955368-8003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hyzb121@163.com | 电子邮件: hyzb121@163.com | | 2021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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