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电投襄阳太平店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车辆购置(2020款大众途昂)的询价函(二次挂网)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采购人: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分公司
询价单编号:
2021-QT-HBGS-LDFD-3-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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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11:00:09
报名截止日期:
2021-03-12 11:02:00
报价截止日期:
2021-03-12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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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名称 | 关于国家电投襄阳太平店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车辆购置(2020款大众途昂)的询价函(二次挂网)询价公告 | 采购人 |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绿动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分公司 | 询价单编号 | 2021-QT-HBGS-LDFD-3-0012-1 | | 2021-03-10 11:00:09 | 详细内容 |
| 报价截止日期 | 2021-03-12 11:02:00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1-03-12 11:02:00 |
| 询价单详情信息 | 比价模式 | 按单比价 | 固定税率 | 13% | 省份 | | 报价币种 | 人民币 | 备注 | 1、本次公告为(二次挂网)
1、税率:发票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报价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上述文件均需盖单位公章)。报价时,需要将上述文件盖章扫描件打包上传为附件。
3、报价中应包含购买车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及运保费、税费、包装、标记、技术服务、质保期内服务维护等供方履行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含车辆保险费(交强险、三者险100万、车损险、不计免赔(车损、三者))。
4、报价过程中所有报价方上传的文件、证明、资料均应真实的、准确、有效。报价方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报价方所报价格如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不按询价函要求事项报价,询价方可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方中标后以非合理理由不履行该项询价义务,作为废标处理。
6、本次提供的报价文件电子版需提供2份,PDF版及(WORD、EXCEL(报价文件))版各1份,请用压缩文件打包上传。
7、报价人需承诺所有商务及技术差异,无论大小,报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如实书面提出该部分内容对应的修改条款。否则,报价人将被视为完全接受询价文件的各项要求。
8、特别声明:因为系统将根据报价人的报价(总价)进行自动比选,所以投标人须务必保证报价(总价)的准确性(即使有上传分项报价表),否则相关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本次询价不接受差异,如果有差异,请电话沟通获得采购方许可后方可上传联系方式:027-5936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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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单物资信息 | | 序号 | 品名 | 物料说明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图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关于国家电投襄阳太平店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车辆购置(2020款大众途昂)的询价函 | | | | | 项 | 1.0 | 2021-0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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