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号:(招)2021030600001
和达城阳夏庄项目电线电缆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JG-SD-2021-029 )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和达城阳夏庄 项目所需电线电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城阳区夏塔路北、白沙河南、天风南路西,本工程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天清路以东,白沙河以南,夏塔路以东,天风南路以北。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53650.66m2,总建筑面积373587.17m2,预计建设工期为两年。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也称)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通过审核。
4.2响应:经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
4.3购买招标文件:注册、响应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2日,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招标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
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应在中铁鲁班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完成“响应、报价、上传标书”等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线下同时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并在规定的时间至开标地点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书面递交时间为 2021年3月24日14 时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14时。地点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聚贤桥路206号一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1年3月24日14时
开标地点: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聚贤桥路206号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及{本网站(www.{wz_no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组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前程社区聚贤桥路206号一楼开标室。
邮 编:266100
联 系 人:杨小泼
电 话:13668860673
传 真: 0532-80991520
邮 箱: 940456506@qq.com
账户名称: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通路支行
账 号:31050177490000000625
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中铁建工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4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计划交货期 | 送货地点 |
单位 | 数量 |
1
| DXDL-01
| 电线电缆
| 米
| 999296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3.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4.投标人具有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5.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6. 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中或文件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8.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 300元
| 7万(与项目合作并有工程欠款的,可由项目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说明,免交此费用)
| 2021年5月12日开始
| 和达城阳夏庄项目指定地点(八号地块)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付款条款:货款分期支付,每月20号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出卖方于当月月底前向买受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买受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买受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7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出卖方向买受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3个月内付至总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贰年,质保期满后,剩余工程质保金(扣除维修费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