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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2021-03-05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立卷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立卷及数字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江苏建达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3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CFS-(2021)商字第0063号
(2)项目名称: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立卷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6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
为加快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信息化进程,提高不动产登记档案利用率,推进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现决定就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档案页数为200万页,其中包括房产注销、抵押注销、预告登记、证书、证明等所有类型档案,服务期限为6个月。项目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对乙方服务质量的评价,决定是否优先续签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等。
6.2 工期要求:
要求签定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
6.3成果要求:
6.3.1案卷整理
根据国家标准按甲方要求将每卷进行规范化整理,包括现有前置工作的卷内材料整理合并,包括前置受理窗口形成的业务档案和审批后形成的档案(如审批表、发证记录等材料),根据两部分不同业务档案卷内内容进行分拣及合并,查找档案的受理材料和发证材料逐一按内容对应合并成完整档案。按不同类型档案的目录要求进行排列与编码、档案页面的修整、档案封面、编制卷内目录、粘贴发票(A4纸张投标人提供,平均每卷需要A4纸3张左右)、上传并挂接数据、生成案卷号和目录号、档案盒、装订成册、装盒上架等。
卷内文件排列有序、编制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案卷、案盒封面编制规范。
6.3.2数字化加工
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加工(部分为A4和16K幅面,部分为A3、大幅面图纸和土地证书),数据成果质量符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业务数据要求。具体内容是以流水化作业的方式完成档案扫描、分件质检、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著录、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关联、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等工序,并在数据自检合格后,交由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审核。
6.2.3系统及数据成果
含自主开发、具有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证书的档案数字化管理软件一套(详细要求见技术文件);
形成的档案数据成果与目前不动产登记交易档案系统数据库、房产交易系统数据库和镇江市自然资源四全系统不动产部分的数据库保持结构的一致性,满足与整合后档案系统能够进行无缝集成、实时访问。
具体详见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六个月。
(8)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
(9)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为落实《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5)本次招标取消磋商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1.时 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时~11:30时,下午14时~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
3.3.方式:到采购代理单位购买。
3.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整。
根据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可免收采购文件购买费。
3.5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3.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项目联系人的电话及电子邮箱)”;
3.5.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3.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提交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冠城路工人大厦七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镇江市冠城路工人大厦七楼第六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138 1245 5500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商务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张工 联系电话:15262925169 王工 联系电话:13260721608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丽华
电话:158 5045 0968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