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连公路绕城段路灯工程灯杆灯具等材料采购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连公路绕城段路灯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灯杆灯具等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路灯杆灯具等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5400384.7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
2.2 交货地点: 项目现场,开发区范围内跨新长铁路桥~翔宇大道改建段(K13+450~K16+130)、开发区范围内翔宇大道~枚皋路段(K16+130~K20+650)、清江浦区范围内淮安南收费站匝道~G205段(K25+444~K28+400)、清江浦区范围内乡道256(G205~淮安南入口点段)、生态新城范围内跨承恩大道~翔宇大道改建段(K14+750~K16+130)、生态新城范围内翔宇大道~枚皋路段(K16+130~K20+650)、王兴收费站~G233(K0+100~K4+300)段。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天开始供货,30天内供货完成。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其他: 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为所投路灯(灯杆或灯具)的生产厂商,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的灯杆灯具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自 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7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4.1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定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25日;
5.2 获取方式: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获取;CA 锁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点公司联系,技术支持维护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注: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5 元/份,网上支付)。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澄清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企业基本情况信息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录入到诚信库中,其他材料须在开标 前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部分,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和原件扫描件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打分材料原件。(注:网上资格审 查、打分时,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6 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青年路1号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与南昌北路交叉路口
往东北约200米(江苏淮阴软件科技产业园)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人:潘工
电 话:0517-83520370 电 话:1386159163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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