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置换迁建工程装饰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洪发重招【2021】007号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置换迁建工程装饰装修项目经洪发改行设字【2018】47号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企业,有关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置换迁建工程装饰装修项目;
2、工程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以东、红谷一路(飞虹路)以南、红谷周边地区C-10和C-11部分地块内;
3、工程规模:约35537.56万元万元,本项目投资:约3510万元;
4、结构类型及层数:框架/7、2层、地下室;
5、建筑面积:约48706.31平方米;
6、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资金按照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精神,由市土储中心将市法院原有大楼和用地一并收储融资,用于本工程搬迁建设,置换资金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列入以后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解决;
9、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5、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6、其他要求:(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2)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担任;(3)投标申请人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投标申请人必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按资格要求拟派的人员能在“省外进赣企业公示”上查询到。投标申请人还需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项目拟派人员登记信息必须在“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有效期内;(4)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无须报名,可以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获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时间: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23日止;
开标时间:2021年3月24日14时00分整;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陶先生 0791-86856696
招标代理:南昌市建筑技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骆先生 1810700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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