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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泽普县2021年林果业提质增效复合肥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2021年03月01日 19:14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泽普县2021年林果业提质增效复合肥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9:1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剑项目联系电话13201336663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自然资源局采购单位地址泽普县团结西街118号院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 824-2425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广州路5号3层306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01336663
一、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泽普县2021年林果业提质增效复合肥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PLI(2021)003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2021年01月29日 七、 预算总金额: 10507584 八、 废标理由: 标项一:现场由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检测报告原件得分描述不清晰,导致专家评标过程有误。;标项二:现场由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对检测报告原件得分描述不清晰,导致专家评标过程有误。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毕新强,万妍,冯志轩,吴云虎,阳治辉,荣建宝,张志全 十、 其它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剑 联系电话:13201336663 传真:0991-5271345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广州路5号3层306室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泽普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志全 联系电话:(0998) 824-2425 地址:泽普县团结西街118号院 附件信息:01.29招标公告---喀什地区泽普县2021年林果业提质增效复合肥采购项目.docx1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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