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在公司网站(http://www.gwamcc.com/HiringDetail.aspx?liName=64&ID=56561)及浙江法制报刊登了对宁波市镇海鸿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公告。公告内容中关于象山信联能源有限公司本金余额及利息余额描述有误,故刊登补充公告予以修正,同时对竞价日期进行顺延。具体如下: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宁波市镇海鸿鹰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2020年10月20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229.89万元,其中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608.98万元,利息为人民币620.91万元(具体见下表,债权本息均计算至2020年10月20日,之后的利罚息依据借款合同计算,但有法院判决或破产管理人确权的则以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管理人确权内容为准)。截至基准日2020年10月20日前,该3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给买受人。拟处置债权情况详见附件。
处置方式:通过淘宝资产处置平台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债权具体情况及竞价规则、竞价参与方式、日程安排请投资者登录淘宝资产处置平台(https://zc-paimai.taobao.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竞买人资格: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竞价结束止。竞价日期为2021年3月8日10时至2021年3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1,200.00万元,保证金200.00万元,增价幅度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本公告发布有效期限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陆先生/蒋经理联系电话:0571-87065596/87067795
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举报电话:0571-85063618 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
附件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