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酱油专用高温瞬时灭菌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酱油专用高温瞬时灭菌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SZB2019第1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训岭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255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白金工业区二期福州民天食品工业园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先生、130758336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训岭,0591-878255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泰禾广场3号楼19层25-2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
目
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投标
保证金
|
1
| 1-1
| 酱油专用高温瞬时灭菌机(酱油车间用)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两套
| 138000元
| 25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遵守福建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为无效报价)(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保证明:①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上开户许可证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③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资料;B、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