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大门、门卫室、围墙、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项目编号:(DYZB-LB20160516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YZB-LB2016051604)
项目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大门、门卫室、围墙、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联系人:韦英富
联系方式:0772-4299939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忻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忻城县城关镇和平路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佐 15878256886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迎宾路北688号恒丰酒店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英富 0772-429993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GXDYZB-2016(LB)00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20日
成交日期:2016年06月24日
总成交金额:
141.5853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广西永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金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4层A-0415号房,成交金额为:壹佰肆拾壹万伍仟捌佰伍拾叁元捌角贰分 (? 1415853.82元)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孟昀、蒋水生、李运康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
房大门、门卫室、围墙、道路硬化工程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单位: 广西永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金额为:壹佰肆拾壹万伍仟捌佰伍拾叁元捌角贰分 (? 1415853.82元)
工期: 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黄秀美 注册编号: 桂245090910814
七、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