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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2021-04-30 17:14
转自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9.139.130.120/TPFront/InfoDetail/?InfoID=3d970c53-5165-4881-9cf4-7fe61ee8a577&CategoryNum=003001002001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业绩评分里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含钢结构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在建工程考核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在建工程的合同工期已到,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吗?
答:按答疑澄清文件执行。
二、澄清部分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3.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11项修改为“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文和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21]-04301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类似项目修改为“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含钢结构的公共建筑施工,其中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酒店、娱乐场所)、科教文卫建筑(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
3、投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修改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投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2)“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仅认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业绩,须提供该平台的业绩截图。未完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上传施工合同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已完工程业绩考核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上传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供核查。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5、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专用合同条款中调价材料信息价修改为“2021年第2期”。
6、本项目已重新制作生成工程量清单和答疑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按照2021年4月30日发放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三峡大学
地址:宜昌市大学路8号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0717-6399001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黄河路住邦科技园A区13号楼2单元5楼
联系人:郑君臣
联系电话:0717-6941164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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