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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老校区体育馆拆除权及残值捆绑转让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老校区体育馆拆除权及残值捆绑转让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31
详细内容:
项目名称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老校区体育馆拆除权及残值捆绑转让

项目编号

连交所委字2024(14)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1-31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2-18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格(元)





1

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老校区体育馆拆除权及残值捆绑转让



1



31,400.00





合计

31,400.00













存放地

海州区解放西路20号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老校区





标的现状



1.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老校区体育馆拆除权及残值捆绑转让,仅拆除平整至自然地面,拆除后需进行场地回填,以上建筑拆除后的场地需平整至委托方要求的标高。

2.本项目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老校区体育馆建于90年代,建筑面积约为1366m2,共二层,框架结构,建造过程中监理单位不详、土建信息不详,施工图纸已无法找到,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应现场勘查自行合理判定待拆除建筑结构形式、基础情况、材料含量等信息,其余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价=(1)+(2)=31,400.00元

(1)拆除费用:-90,000.00元(拆除人工费、机械费等费用)。

(2)老校区体育馆收入:121,400.00元(拆除钢筋等收入)。                                                 具体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3年12月7日





评估机构

江苏大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苏大为评报字[2023]第100号





转让底价(元)

31,400.00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新海高级中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7004680474616

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8号

法定代表人:顾爱军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资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产权交易机构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

5.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新海高级中学不动产拆除的复函  连事管资[2024]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施工内容包含江苏省新海中学原校址体育馆拆除,仅拆除平整至自然地面,拆除后需进行场地回填,以上建筑拆除后的场地需平整至转让方要求的标高。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1,400元 (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底价不包含各项税费,转让方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另外,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成交价的30%作为拆除施工履约保证金(该笔履约保证金不包含在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中),该履约保证金在拆除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给受让方,如受让方违约累计超过3次,转让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房屋拆除残值交易价款,除追究受让方相应的责任外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3.工期要求:10个自然日,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因不可抗力或天气影响等因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时,转让、受让双方可以重新约定开工或竣工日期。

4.拆除标准和质量要求:

(1)根据转让方要求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等物品应随时转运出施工现场。在拆除过程中,要做好建筑物外各种管道、线路的保护并采取必要的保护加固措施,要保证管道、管线系统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周边其它用户。

(2)场地平整后原有道路、周围临近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因拆除施工造成损坏的应修复;受让方应制定待拆除建筑施工作业范围内原有电路、网线、水管、暖通、消防管道等的专项保护或迁移方案,专项方案经转让方同意后由受让方负责具体实施,保证相关设施正常运行。

5.安全与文明施工要求:

(1)房屋及其基础拆除后由受让方将所有废料、废渣运走,并平整场地,清理施工时污染的临近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2)施工应保证人员及其他建筑物、绿化、地下管线等安全和满足环境卫生要求。

(3)受让方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相应全部安全责任。受让方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签订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详见附件);发生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民事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拆除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围挡,保护绿化,现场维护方案应经转让方同意批准,原则上施工场地及围挡不应影响学校正常运作。

(5)整个拆除及回填施工方案应经转让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6)拆除施工进场前,由受让方提供相关材料,受让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如需要)、城管、环保等相关手续。受让方应制定拆除施工方案,经受让方技术负责人审批、报转让方备案后方可按照方案进行拆除施工。

6.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7.意向受让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方全部承担。

8.费用要求:

(1)评估报告提供的评估报价及交易公告发布的转让底价为受让方应交付转让方的最低限额。

(2)意向受让单位勘察现场后,应充分考虑拆除施工对周边学校正常运行的影响。充分考虑拆除施工的可操作性。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与拆除、回填、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的工作,不产生任何额外的费用,受让方应在勘察现场后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各个工序竞买报价。受让后不接受任何与上述工作相关的费用产生。

9.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中途停止施工(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受让方违反公告文件、合同相关约定,转让方有权视情况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11.现场查勘:学校不统一组织对转让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意向受让方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场勘察且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否则学校不接受其竞买报名。意向受让方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现场条件,从而合理报价,勘查现场的费用由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

以上情况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企业要求: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含房屋拆除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8:00时前完成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否则将不具备竞价资格。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按照《拆除合同书》执行(详见附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学校不统一组织对转让项目进行现场查勘,意向受让方自行前往勘察,标的原地展示。

联系人:刘校长 13775598865。                                                                                                                        2.意向受让方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场勘察且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否则不接受其竞买报名。意向受让方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现场条件,从而合理报价,勘查现场的费用由意向受让人自行承担。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1-31 08:30  至  2024-02-18 18:00





报名手续



1.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2.报名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http://www.lygcqs.com/),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标的提交报名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本人行为。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章程复印件;(3)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查询截图;(6)企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含房屋拆除资质);(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9)《现场踏勘确认书》;(10)《竞价须知》(附件下载);(11)《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受让申请书》;(12)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网络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合格。)

4.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公告期截止当日18:00前向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账户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允许代付,以到账为准,且不计利息)。

5.交易保证金交纳后,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行为不可撤销。

6.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取消其该次竞价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2)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到达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或非以本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

(3)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报名人应于挂牌截止日18:00前以本人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至以下账户,本次交易支持数字人民币结算:  

a.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营业部

账 号:327006000018170494411

b.数字人民币账户

钱包名称:连云港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钱包编号:0022501057783186

(备注:转账时务必注明“报名人名称、xxx标的保证金”字样,如:“张三xxx标的保证金”。)

3.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买;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拆除合同书》;

(3)受让方须自《拆除合同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4.处置方式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成交款及交易机构佣金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保证金原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a.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b.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d.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拆除合同书》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交易机构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机构等相关损失,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年2月19日  15:00-15: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人民币3,000.00元整,由受让方支付





附件下载



安全责任承诺书.pdf

拆除合同书.pdf

竞价须知.pdf

评估报告.pdf

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照片.rar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女士





咨询电话

0518-85100929   17705131672





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金海财富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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