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村长江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32059225052999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兴村长江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张保投资备【2025】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永兴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永兴村长江生态修复提升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德积街道永兴村;
2.2建设规模:永兴村长江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村域内的滨江滩地整理(水生植物种植),地面铺装141㎡,景墙,道路侧石,河边栏杆、节点景观配套及绿化种植养护约15705㎡养护期三年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922505299901001001
永兴村长江生态修复提升工程
村域内的滨江滩地整理(水生植物种植),地面铺装141㎡,景墙,道路侧石,河边栏杆、节点景观配套及绿化种植养护约15705㎡养护期三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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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本项目的设计单位:江苏园宇建设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2、业绩要求:近4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①“近4年”: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4年。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③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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