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岩棉制品框架协议采购矿物棉制品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山西省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岩棉制品框架协议采购矿物棉制品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山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5-08-01 |
详细内容:
|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岩棉制品框架协议采购矿物棉制品招标公告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岩棉制品框架协议采购矿物棉制品(招标编号:NWZ250828-0353-090160)
,
招标人为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矿物棉制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项目和乌审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厂工程岩棉制品框架协议采购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矿物棉制品
1.000
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公司的销售部门或负责销售的分(子)公司可代表其母体企业进行投标,应提供母公司出具的有关证明或授权文件)。
3.1.2 财务要求。
(1)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连续的、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少有1年盈利,2024年度资产负债≤80%。审计报告有会计师事务所专用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36个月)具有标的物累计供货总数量不低于1000m³的销售业绩,且销售业绩中含2023年7月之前的业绩至少一份。投标人需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发票扫描件(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以发票日期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对保存完好、标识清晰、质量证明文件齐全的完整余料,按照对应框架协议交易价格回购,回购数量不超过对应单份易派客订单已供货总量的5%,运输费用由卖方负责。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提供近3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往前36个月)内由具有检验资质(CMA、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的物检测报告至少1份。检测结果符合标准GB/T 11835-2016、GB/T 17393-2008各项性能指标要求,且氯离子含量<0.0025%(25ppm)。
(3)安排1-2名驻点现场服务人员,并提供小批量零星保供,快速保供,及时满足项目建设的需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31日12时0分
至
2025年8月5日12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北京招标中心,联系人周先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7日8时59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8月27日8时59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8月17日前,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1)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
(2)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答疑等相关事宜。
(3)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招标中心
联系人:
曾一涛
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
18628151556
电 话:
010-59963587(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送邮件)
电子邮件:
zengyt.zth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ouyh@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7
月
31
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请您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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