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山县绕阳河镇2021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山县绕阳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黑山县绕阳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黑山县绕阳河镇2021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黑山县绕阳河镇。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竣工(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签订日期)。
2.4 招标范围:绕阳河镇一事一议道路3 公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可参与黑山县2021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所有项目投标,但中标数量不能超过3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 5月6日(每天8:00 时至 17:0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14 时0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山县绕阳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16-540000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21年4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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