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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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的 辰溪县2021年旅游资源产业路设计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 辰溪县2021年旅游资源产业路设计服务
2、政府采购编号: 辰财采计2021040
3、采购代理编号: HNJS2021-FW-0504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辰溪县2021年旅游资源产业路设计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
626400
详见采购文件
9396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需在公告期间内);
7、本邀请公告规定的基本资格、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8、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或公司财务制度(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9、其他说明:(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附代理人身份证的或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的视为无效;(2)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供应商递交的资料名称为“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须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并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格证明材料文件须由本单位正式职工递交(提供近三个社保证明)。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辰溪县先锋路党校二楼工程部) (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采 购 人: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瞿先生 联 系 人: 谢女士
电 话:18074517967 电 话: 0745-5241118
地 址: 辰溪县辰阳镇 地 址: 辰溪县先锋路党校一楼
邮 箱: 3305277291@qq.com
相关文件
附件:旅游路设计-采购需求.docx
附件: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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