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行政审批局以衡行审投资管理【20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
2.1.2资金财政拨款。
2.1.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98.406亩,预留战时储备用地50亩。总建筑面积53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新建1栋呼吸系统病房楼,1栋消化系统病房楼,1栋门诊医技楼综合楼,1栋综合业务楼。并配套建设餐厅、洗衣房、车库、门卫、地下停车场、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及泵房、室内外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购置部分医疗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等。设置床位600张,战时可开放床位300张。
2.1.4建设地点:衡水市胜利东路与京九铁路交界处西南角。
2.1.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2招标范围: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传染病医院)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和后期招标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4日0:00时至2021年03月29日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
6.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项目线下开标地点为:衡水市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之内(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招标人: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程济路7号
地址:衡水市宝云大街丽景福苑西门商业中段。
邮编:053000
邮编:053000
联系人:陈聪
联系人:秦振阳
电话:0318-2103696
电话:0318-2100216
传真:
传真:0318-81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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