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716至生态乳业园区公路工程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县道716至生态乳业园区公路工程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上海市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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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NMGJH-2021-003
1. 招标条件
县道716至生态乳业园区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以杭政批发〔2021〕9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奶业振兴产业路(部分)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县道716至生态乳业园区公路工程位于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境内,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总里程:5.957Km。(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
2.2.1施工工期:8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2.2监理服务期:817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8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土建施工划分1个合同标段,招标范围为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总监办1个。总监办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工程的施工监理。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具体划分如下表(具体内容及里程数以图纸为准):
施工监理
标段
土建施工
标段
起讫桩号
标段里程(km)
主要工程内容
JL-1
TJ-1
K0+000-K2+207.389、
K0+000-K3+750
5.957
土建施工: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施工监理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工程的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 TJ-1标段: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5年内(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同时含路基和路面工程)。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附件。
3.1.2 JL-1标段:
①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近5年内(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工程内容同时含路基和路面工程)的监理任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列入名录的投标人)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公告及附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出具的2018年6月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土建施工标段)、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监理标段)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原件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通过形式与响应性评审及资格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进行技术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4名参与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评审;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均采用资格后审。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公告及附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凡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5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监理单位不作要求)、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该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账户管理系统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3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提供采用A4纸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3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土建施工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500元,施工监理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14 日上午 9:00 ,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00至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锦后旗财政局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 7 月 13 日15:00时前(提前的时间量便于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对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汇入指定账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TJ-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JL-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 0.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账 户 名:杭锦后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邮储银行杭锦后旗支行
账 号:91500301000142004110002
行 号:403207700011
7. 发布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杭锦后旗旗委政府督查局
地 址:杭锦后旗政府大院1号楼
电 话:0478-6635371
邮 编:0154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奶业振兴产业路(部分)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
邮 编:015400
电 话:0478-665124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九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大厦A座8楼808室
联 系 人:李东容
电 话:0478-8756665 15134999118
传 真:0478-875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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