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环保监测服务采购项目(GZSW20115FC4185) 更正公告(二)
2021-03-19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ZSW20115FC41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0114-2021-004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区环保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 年3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1、原磋商文件第3-2至3-3页,二、采购内容及说明
(一)采购内容
包组号
项目内容
监测内容(项目指标)
★监测资质要求
任务量
服务期
家数
采购预
算限额
备注
包组一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
挥发性有机物(VOCS)、锅炉、重金属、重点源及其他监测
废水:烷基汞、溶解性总固体
废气: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和铊及其化合物(以Cd+TI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甲苯和二甲苯合计、VOCs、硫化氢、氨、甲烷、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非甲烷总烃、热灼减率
以当年上级下达的实际任务为准
2年
1家
40万元
可兼投
不兼中
包组二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源、锅炉、重金属、及其他监测
以当年上级下达的实际任务为准
2年
1家
40万元
可兼投
不兼中
更正为:
(一)采购内容
包组号
项目内容
监测内容(项目指标)
★监测资质要求
任务量
服务期
家数
采购预
算限额
备注
包组一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
挥发性有机物(VOCS)、锅炉、重金属、重点源及其他监测
废水:烷基汞、溶解性总固体
废气: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和铊及其化合物(以Cd+TI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甲苯和二甲苯合计、VOCs、硫化氢、氨、甲烷、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非甲烷总烃
固废:热灼减率
以当年上级下达的实际任务为准
2年
1家
40万元
可兼投
不兼中
包组二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2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源、锅炉、重金属、及其他监测
废水:烷基汞、溶解性总固体
废气: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和铊及其化合物(以Cd+TI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苯乙烯、臭气浓度;甲苯和二甲苯合计、VOCs、硫化氢、氨、甲烷、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非甲烷总烃
以当年上级下达的实际任务为准
2年
1家
40万元
可兼投
不兼中
2、原磋商文件第3-34页,序号5,“实验室监测能力”评分细则中:“注:供应商须汇总检测项目的总数,标注出“需包含的项目资质”在附表中的页码,突出显示,并提供所有证书附表及复印件。”更正为:“注:供应商须汇总检测项目的总数,标注出“需包含的项目资质”在响应文件的页码,突出显示,并提供所有证书附表及复印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1年3月25日09时30分。
原公告的磋商时间: 2021年3月23日09时30分,更正为:2021年3月25日0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1 年3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本更正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磋商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府西二路6号
联系方式:020-86892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方式:020-83592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020-83592216-841
发 布 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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