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滕州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网四期(“智慧滕州”电子监控优化扩容建设)监理项目
编制时间:2021年03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1项目名称:天网四期(“智慧滕州”电子监控优化扩容建设)监理项目
1.2最高预算价:40万元人民币
1.3资金财政拨款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标准。
2.1响应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型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2.2、采购项目交付地点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4、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有完善的服务承诺及服务体系系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5、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等最新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03月26日起,至2021年03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03月30日前将书面加盖公章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dtc5@126.com,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滕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翟主任联系电话:0632-5545886
地址:滕州市塔寺北路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波电话:0531-81917658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