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广西贵港西江投资大厦装修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03-2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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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西江投资大厦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GGZB2021-G2-00003-JYZX)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贵港西江投资大厦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3-450800-04-05-450636(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中段北侧的贵港航运枢纽小区南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22亩,总建筑面积16893.3㎡,框剪结构,地下2层,共高7.5米,地上12层,总高度49.65m。其中1-3层为商业楼,商业面积3570.8㎡,4-12层为办公楼,办公面积9288.7㎡,地下室面积4033.8㎡。
合同估算价:约1439.4 万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6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2.2招标范围:对地下室负1、负2层及地上第5-12层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地下室区域:负1层(层高3.9米)、负2层(层高3.6米),地坪漆施工、停车位划线、电动车充电设置;一层区域(层高5.1米):入户大堂改造、雨棚改造;5-12层区域(层高3.8米):电梯厅改造、楼板封闭、墙体拆改、门窗及栏杆拆改、水电改造安装、消防改造、装饰装修、暖通(中央空调为4-12层)等。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9}26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中 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要求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 专业中级及以上 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的二 级以上(含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 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6.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号)》的精神要求,疫情期间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0.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5921173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招标代理机构:京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田路八楼地 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6栋24号
邮 编:537100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黄工联 系 人:钟工
电 话:0775-4365878电 话:0775-4251926
传 真:传 真:0775-425192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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